交通法学院师生获评2019—2020学年优秀实习实践学生、指导教师称号

作者: 时间:2020-10-20 编辑:李潞涵 审核:崔晓 点击数:

近日,2019-2020学年优秀实习实践学生、指导教师和实习实践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发布,我院马红老师获评优秀实习实践指导教师,法学161班李倩、李燕萍、毛守华、张石柳,法学162班吕红静、郄晓雪获评优秀实习实践学生。

在2019—2020学年实习实践教学工作中,交通法学院严格落实《山东交通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教函﹝2017﹞3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认真组织开展 2019—2020学年大学生实习实践工作的通知》(教函﹝2019﹞53号)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法学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践教学质量。

实习实践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交通法学院找好专业定位,从本专业实际出发,完善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加大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开展校地合作,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坚持实践取向,增强学生对未来教育岗位的胜任能力。充分利用校地实践性教学的人力、物力等,集中力量为培养本专业学生服务,专业集中实习加强与当地法检机关、律所等实务部门的联系,在项目研究、案例指导、实习培训等方面开展多层次交流,努力助推了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扩大法学专业社会影响力。

(文/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