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专业实习实践之星——法学241李雨苏

作者: 时间:2026-09-16 编辑:石雪云 审核:崔晓 点击数:

本周是线上实习的第一周,主题是系统学习检察院的组织架构与“四大检察”职能体系。作为一名法学生,此前对检察院的认知多停留在刑事诉讼法课本上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六个字,但通过本周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研读、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查阅以及“公检法”三方职能对比,我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从抽象走向了具体。

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检察院并非仅仅是“负责公诉”的机关,而是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的监督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检察院享有八大法定职权,从职务犯罪侦查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对诉讼活动的全程法律监督,其职能覆盖之广远超我此前的认知。

长清区检察院作为基层检察院,其内设机构完整对应了四大检察职能:第一至第三检察部专司刑事检察,第四检察部统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板块,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未检办公室则实现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这种“刑事检察三部门+非刑事检察综合部门+特色未检机构”的布局,既符合上级院业务指导要求,又适配了基层案件体量,让我真切体会到了职能体系在实践中的灵活落地。其次,通过“公检法”三方职能对比,我更加清晰地理解了检察院的核心定位——它既是公诉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中,检察院承担着对侦查权、审判权和执行权进行系统性制约的独特角色。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破案,法院负责最终裁判,而检察院则衔接侦查与审判,一方面作为“国家公诉人”追诉犯罪,另一方面作为“法律守护者”监督公权力运行,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本周的学习也让我意识到,检察官的工作远不止法庭上的公诉席。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行政检察通过“府检联动”化解争议,公益诉讼检察守护黄河生态和食品药品安全——每一项职能背后都承载着具体的民生关切。长清检察院“青未了·春粟”未检品牌的打造,更让我看到了司法温度在基层的生动体现。这一周的线上学习为我接下来的实习实践打下了扎实的认知基础。

带着对检察职能体系的理解,我更加期待在后续的实习中走进具体的办案流程,在实务中进一步深化对“法律监督”四字内涵的认知,努力成为一名有温度、有担当的法律人。

(指导老师: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