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最美见习生——崔树昊

作者: 时间:2021-10-22 编辑:李潞涵 审核:崔晓 点击数:

在律所实习的日子已经接近了尾声,在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承蒙指导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律所老师的敦敦教诲,我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知,对于原来出于自身客观印象的律师有了明显的转化,这一周来让我感触:最为深刻的就是,我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我将来想要从事的律师行业所需具备的“素质”,差距还是很大的。因此,也就让我真正的开始思考-个问题,做律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素质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所从事的法律行业的基本素质。也就是我们从事这个行业所要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证书等等。这可以说是我们“立业”之基。

其次,就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学校的时候,我是十分难以理解这一-点的,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能把自己的专业学好已经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们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其他专业的知识呢?然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中,不仅要求你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更要求你对案件中 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

这些知识,在书本中是不可能接触和了解到的,只有指导老师不断的教会,和老师们无私的传授中才可以获得,所以我中受益颇多。故想到要离开,心里有一些不舍得,想到他们对我的好,就觉得很难过。他们教会了我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并经常鼓励我要自信、要主动。真的很想对他们说声谢谢,谢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从刚开始对律所工作的懵懂成长到可以熟练掌握让我做的每一份工作。即使曾经有很多不足之处,他们都选择了包容,并谆谆教导没有一丝的不耐,选择用最真诚的方式让我适应工作的环境。他们是我即将步入社会时的启蒙老师,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法律道路上前进的信念。同时在律所的工作更让我了解了理论和实践的差距,有些问题本看似简单,其实背后所牵扯的很多事件,是常人所难以揣测和理论所难以预测的。所以我们不能以大学理论学习的经验来挑剔律所的实务工作,而应该去适应律所去学习或者巩固律所实务中学习到的法律问题和知识。

(指导老师:田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