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学院模拟法庭实训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10-20 编辑:李潞涵 审核:崔晓 点击数: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是办好法学专业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加强模拟法庭的管理,发挥模拟法庭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教学实践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1.申请使用实验室需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学管理部门预约登记(包括时间、内容、是否需要使用多媒体、法庭道具、使用方负责人)。

2.使用当日由使用人到模拟法庭管理人员处领取钥匙,必须在指定的时间里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时间。

3.学生自行组织“开庭”,要由相关教师带队,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负责实践课的教学与安排。

4.使用人在开庭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使用设备时,须在管理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操作。

5.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嬉戏、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桌椅、墙上乱写乱画。

6.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所制作的教学录像,仅为教学使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传播。

7.使用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关机,断电,清理、整理现场,锁好门窗。

8.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维护技能和管理水平,保持设备完好和庭内外整洁,并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9.模拟法庭的所有设备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外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