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专业实习实践之星——邱冬乐

作者:邱冬乐 时间:2025-08-22 编辑:张浩雨 审核:崔晓 点击数:

一、本周主要工作内容

本周在天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实习进入第三周,工作内容在保持基础事务性工作的同时,因接触到的案件类型更加丰富,特别是整理了一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卷宗,引发了我对这类新型侵权纠纷实务操作的深入观察和思考。本周主要工作包括:

1.卷宗整理与装订(持续重点):继续熟练进行卷宗的整理、编码、打孔、穿线、装订工作。本周处理的案件类型更为多样,尤其集中接触了多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2.卷宗封皮书写与填写:准确书写案号、案由(本周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这一案由书写尤为频繁)、当事人信息等。在书写这类案件封皮时,会特别留意原被告信息,发现原告多为文化公司、摄影工作室或个人创作者,被告则多为网站运营者、APP开发商或网络店铺。

3.加盖公章与文件校对:确保卷宗和各类法律文书(如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加盖印章的位置准确、清晰,并在盖章前后进行仔细核对,防止疏漏。

4.材料分类与初步流转:协助将新立案的材料、已装订的卷宗或盖好章的文件,按照流程送至相应书记员处。

二、工作观察与体会:聚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现实困境

本周在整理多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卷宗时,结合在立案窗口的观察,我对这类在数字时代日益高发的案件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并深刻体会到权利人在现实中维权的诸多不易:

1.侵权发现与证据固定的高门槛:

在整理原告提交的证据时,发现几乎每一起案件都需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证明被告在特定网站、APP或平台上未经许可传播了其作品(图片、文章、短视频等)。这本身就是一笔不小的维权成本(公证费、可能的律师咨询费)。

侵权内容可能瞬息万变(被删除、修改),权利人需要及时、专业地进行证据固定(截图、录屏、源代码等),这对非专业的个人创作者而言难度很大。卷宗中有时能看到权利人在公证前自行收集的证据,格式、完整性往往参差不齐,证明力易受质疑。

2. 侵权主体认定复杂:

网络世界具有匿名性和跨地域性。卷宗中显示,确定实际的侵权行为人(网络用户?平台经营者?)有时非常困难。原告起诉的“被告”信息(如网店店主、自媒体账号主体)可能不真实或不明确,需要法院协助调查或原告投入更多精力去核实(如向平台申请信息披露),这增加了立案和后续审理的复杂度。立案窗口有时会遇到权利人因无法提供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而被要求补充材料的情况。

3. 赔偿数额证明困难:

翻阅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发现原告(尤其是个人或小工作室)往往很难提供其实际损失或被告侵权获利的直接、有效证据。很多诉请的赔偿金额是基于法定赔偿标准提出的。在整理卷宗时,看到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最终的赔偿数额,常远低于权利人最初的诉请,且可能难以覆盖其维权成本(公证费、律师费等)。这不禁让人思考:高昂的维权成本与可能获得的赔偿之间是否平衡?这是否会打击原创者维权的积极性?

4. 批量维权与“商业维权”现象:

观察到部分原告(通常是专业的文化传播公司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同一时期提起了多起针对不同被告、但侵权模式相似的诉讼(比如起诉多个网店使用了同一张未经授权的图片)。这反映了“批量维权”的效率策略,但也引发了一些思考:这类维权是纯粹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带有一定的商业营利性质?司法资源如何更有效地应对此类批量案件?

总结体会:书本上学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构成要件似乎清晰明了,但在立案庭的卷宗和窗口实践中,我看到了权利人维权的重重现实阻碍——从发现侵权、固定证据、锁定被告到证明损失,每一步都充满挑战,且伴随着不菲的成本。这让我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不仅在于法律规则的完善,更在于如何降低维权门槛、提高司法效率、平衡各方利益,使法律的规定真正转化为创作者可感、可及的保障。基础卷宗工作让我“触摸”到了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和困境,这是课堂学习中难以获得的宝贵视角。

三、总结

第三周的实习,在重复的基础工作中因接触特定案件类型而迸发出深刻的思考火花。整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卷宗的过程,不再仅仅是体力劳动,而成为透视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现实困境的一扇窗。我切身感受到了理想法律规则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张力,以及权利人在维权路上遭遇的重重障碍。这让我更加明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司法实践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我们实习生参与的卷宗整理——都关乎着正义能否高效、低成本地实现。在丁琪法官和立案庭老师的指导下,我期待在接下来的实习中,不仅能更熟练地完成本职工作,更能持续保持观察与思考的习惯,从细微处理解中国法治运行的肌理。(指导老师:李俊)